民意征集
《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》(修订稿)意见征集
发布时间:2017-02-10
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,更好地发挥平价商店的作用,根据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闽委发[2016]8号)精神,我局拟对《福建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》(闽政办[2012]70号)提出修改建议,现通过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“民意征集”栏目在全省范围征求意见,以便我局做好该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。
一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3月31日。
二、反映意见的方式:
(一)通过本网站“民意征集”栏目直接在线提交;
(二)来信请寄至: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福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,邮编350003;
(三)电话:0591-87835400;
(四)传真:0591-87827725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