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意征集
宁德市中心城区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方案意见征集
为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, 切实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宁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(宁价费〔2017〕91号)规定,按照差别化停车收费原则,结合我市停车收费的实际情况,宁德市物价局拟定了《宁德市中心城区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将该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!
一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30日。
二、反映意见的方式:
(一)通过电子邮箱ndwjsfk@163.com提交意见;
(二)来信请寄至:宁德市物价局(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1109室;
(三)联系电话2867806,传真号码2831787
附件:宁德市中心城区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方案
宁德市物价局
2017年9月14日
宁德市中心城区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方案
1、政府全额投资的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
计费方式 | 区域 | 标准 | 24小时 最高收费 | |
计时收费 | 停车30分钟内免费 | |||
一类区域 | 1小时内4元 | 超过1小时后,白天:2元/小时,夜间1元/小时 | 25元 | |
二类区域 | 1小时内3元 | 超过1小时后,白天:1元/小时,夜间1元/小时 | 20元 | |
三类区域 | 1小时内2元 | 超过1小时后,白天:1元/小时,夜间1元/小时 | 15元 | |
计次收费 |
| 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,车辆停放在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次5元 | ||
说明:1、上表收费标准为最高价,经营者可根据成本和停车供求情况进行下浮。 2、白天与夜间时段划分:白天(7:30-19:30),夜间(19:30-次日7:30); 3、计时收费1小时为计费单位(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); 4、在一个计费时间单位内,遇到停车时间跨白天和夜间两个时间段的,白天进场的车辆按白天的标准计费,夜间进场的车辆按夜间的标准计费; 5、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,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;车辆类型规定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》GA802-2014执行。 6、二、三类区域内旅游景区配建的停车场所,在春节、五一、中秋、国庆期间(含调休日)可执行一类区域标准。 7、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不实行30分钟免费。 |
2、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
区域等级 | 路段 | 收费时间 | 收费标准 | 24小时 最高收费 | |
蕉城区 | 东侨经济开发区 | ||||
一类区域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7:00-22:00 | 3元/1小时, 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3元 | 25元 |
二类区域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7:00-22:00 | 2元/1小时,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2元 | 20元 |
三类区域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以交警部门划定的为准 | 7:00-22:00 | 1元/1小时,1小时后每半小时每车位加收1元 | 15元 |
备注:1、22:00-次日7:00道路停车实行免费。 2、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,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;车辆类型规定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》GA802-2014执行。 |
3、车站、交通枢纽站等以及公立(办)的医院、学校等配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
类别划分 | 收费标准 | 24小时 最高收费 | |
车站、交通枢纽站等配建的停车场。 | 3小时内 5元/辆次 (不足3小时的按照3小时计算)) |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,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| 20元 |
公立(办)的医院、学校等配建的停车场。 | 2小时内 3元/辆次 (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) |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,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| 12元 |
备注: 1、30分钟内(含30分钟)停车免费; 2、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,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; 3、有施划摩托车停车位的,摩托车为1元/辆次(12小时为一次,超过12小时加收1元),停放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为2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