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局
宁德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
转发福建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
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物价局、财政局、农业局、粮食局、农业发展银行:
现将《福建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8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》(闽价商〔2018〕77号)转发给你们。
根据通知精神,2018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早籼稻(三等,下同)120元,中晚籼稻126元。请遵照执行。
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局
宁德市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
2018年5月18日